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0年3月
目 錄
職業培訓和就業扶貧政策
1、職業培訓補貼
2、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3、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職業培訓補貼
4、貧困勞動力項目制培訓補貼
5、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培訓補貼
6、貧困勞動力職業培訓生活費補貼
7、就業重點群體職業培訓生活費補貼
8、貧困勞動力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9、扶貧公益性崗位補貼
10、購買相關市場主體有組織勞務輸出服務
11、就業扶貧車間補助
鄉村創業政策
12、一次性創業補貼
13、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14、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
15、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
16、創業孵化補貼
17、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運營補貼
18、返鄉創業服務站獎補
19、創業訓練營
20、創業典型人物獎勵
21、創業型街道(鄉、鎮)獎補
22、“四型就業社區”獎補
職業培訓和就業扶貧政策
1、職業培訓補貼
政策內容:參加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培訓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的,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適用對象:具有就業創業意愿和培訓愿望的城鄉各類勞動者。
申領條件:參加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培訓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
補貼標準:由各市確定。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2、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政策內容:對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第三方評價機構評價并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人員,按規定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技能鑒定補貼。企業項目納入新舊動能轉換“十強”產業重大項目庫的有關工種或納入緊缺職業指導目錄的工種,補貼標準提高到職業技能鑒定收費標準的90%。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3、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職業培訓補貼
政策內容:對為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墊付勞動預備制培訓費的培訓機構,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其中,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的, 同時給予一定標準的生活費補貼,具體標準可參照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標準,由設區的市自行確定。
適用對象: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
補貼標準:由各市確定。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4、貧困勞動力項目制培訓補貼
政策內容:以20個扶貧任務重的縣、17個黃河灘區遷建縣為重點,鼓勵從就業補助資金中通過項目制方式,向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整建制購買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為貧困勞動力和黃河灘區遷建勞動力免費提供培訓。
適用對象:有培訓需求的貧困勞動力。
補貼標準:免費培訓。
辦理渠道:按照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相關規定申辦。
5、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培訓補貼
政策內容:對就業扶貧車間、農民專業合作社、企業等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以工作代替脫產技能培訓,時間30天以上),工作期間實際收入超過當年省定扶貧線標準的,給予生產經營主體補貼。
補貼標準:按照當地初級職業培訓補貼標準執行。
辦理渠道:按照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相關規定申辦。
6、貧困勞動力職業培訓生活費補貼
政策內容:對參加職業培訓的貧困勞動力,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生活費補貼,補貼標準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或最低生活保障線執行,且一年只能享受一次,最長不超過30天。
適用對象:參加職業培訓的貧困勞動力。
辦理渠道:按照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相關規定申辦。
7、就業重點群體職業培訓生活費補貼
政策內容:疫情防控期間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并考核合格的,給予生活費補貼。每人每年申領不超過3次,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可重復享受。
適用對象:農民工、離校2年未就業大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及貧困家庭子女。
申領條件:參加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并考核合格。
補貼標準:按照5元/學時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
辦理渠道:培訓人員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8、貧困勞動力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政策內容:勞務扶貧合作社、鄉村振興勞務社等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吸納貧困勞動力并組織勞務輸出到戶籍所在縣(市、區)以外穩定就業的(合同期1年以上),通過就業補助資金給予每人不超過600元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具體標準由各市、縣(市、區)參照交通費水平合理確定。
適用對象:有組織勞務輸出的貧困勞動力。
辦理渠道:按照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相關規定申辦。
9、扶貧公益性崗位補貼
政策內容:對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建檔立卡的適齡貧困人員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有條件的市可適當提高補貼標準。統籌利用就業補助資金等開發扶貧公益崗位,安置貧困勞動力就業,貧困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新增和騰退的公益崗位優先用于安置貧困勞動力。
適用對象:建檔立卡的適齡貧困人員。
補貼標準: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10、購買相關市場主體有組織勞務輸出服務
政策內容:對勞務合作社、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的,可通過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購買服務。
適用對象:勞務合作社、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11、就業扶貧車間補助
政策內容:對疫情期間正常經營、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的就業扶貧車間,根據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人數給予適當補助。補助標準由各市研究確定。
適用對象: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扶貧開發辦認定的就業扶貧車間。
補助標準:各市研究確定。
辦理渠道:各市研究確定。
鄉村創業政策
12、一次性創業補貼
政策內容:對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記注冊)、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在創辦企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創業人員(企業法人)、離崗或在職創業的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每名創業人員、每個企業只能領取一次。有條件的市可將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放寬到符合條件的新注冊個體工商戶。
補貼標準:小微企業補貼標準不低于1.2萬元。個體工商戶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不低于2000元。
辦理渠道: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13、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政策內容:對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冊成立,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不含創業者本人)并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員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并按規定為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按照申請補貼時創造就業崗位數量和每個崗位不低于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適用對象:小微企業。
申領條件: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冊成立,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不含創業者本人)并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員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并按規定為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
補貼標準:按照申請補貼時創造就業崗位數量和每個崗位不低于2000元的標準計算。
辦理渠道: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14、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
政策內容: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15萬元以內(含15萬元)創業擔保貸款。
適用對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在校生、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符合條件的離崗或在職創業的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港澳臺來魯創業青年;根據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其他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人員。
政策標準:符合相關規定的,個人及創辦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含教育培訓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形式創業的,或有實際創業項目的城鄉勞動者,可申請最高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創辦企業、民辦非企業(含教育培訓機構)或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及各類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且合伙人、組織成員均符合借款人條件,按照每個創業企業借款人最多不超過(含)3名合伙人,每人最高不超過15萬元,可申請不超過45萬元貸款。
貸款期限一次最長不超過3年,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給予全額貼息。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還款后可繼續提供貸款擔保和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個人每次貼息年限最長為3年。對展期、逾期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不予貼息。
貸款利率可在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基礎上加點100個基點。實際貸款利率由經辦銀行在上述利率加點上限內與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運營管理機構協商確定。
辦理渠道:按照“借款人依規定申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審核借款人資格、擔保機構按職責盡職調查、經辦金融機構審核放貸、財政部門按規定貼息”的流程辦理。
15、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
政策內容: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的2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0%)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300萬元以內創業擔保貸款。
適用對象:小微企業。
申領條件:符合《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號)文件規定,且當年(申請資格審核前12個月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的2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0%)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包括: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政策標準: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貸款期限一次最長不超過2年,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財政部門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50%對享受創業擔保貸款的小微企業給予貼息。貸款利率由經辦銀行根據借款人的經營狀況、信用情況等與借款人協商確定。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企業,還款后可繼續提供貸款擔保和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小微企業每次貼息年限最長為2年。對展期、逾期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不予貼息。
辦理渠道:按照“借款人依規定申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審核借款人資格、擔保機構按職責盡職調查、經辦金融機構審核放貸、財政部門按規定貼息”的流程辦理。
16、創業孵化補貼
政策內容:對地方依法設立并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促進就業成效明顯的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各市可按照實際孵化成功企業戶數給予創業孵化補貼,具體實施辦法由設區的市自行制定,每個基地、園區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適用對象:對地方依法設立并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促進就業成效明顯的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
補貼標準:按照實際孵化成功(在基地園區內注冊登記的新辦企業,并孵化成功搬離基地園區后繼續經營6個月以上)企業戶數給予創業孵化補貼,具體實施辦法由設區的市自行制定。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17、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運營補貼
政策內容:對2020年2月至4月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給予最長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最高50萬元。
適用對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評估認定的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省級創業示范園區、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省級大學生創業示范園區、省級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示范園、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
申領條件:2020年2月至4月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
補貼標準: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最高50萬元。
辦理渠道:通過“山東創業服務云平臺”自行申報,所在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初審、設區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示后撥付。
18、返鄉創業服務站獎補
政策內容:各市、縣(市、區)可結合返鄉入鄉創業人員需求,在本市以外設立返鄉創業服務站,并根據服務效果給予獎補。
適用對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或指導設立的返鄉創業服務站。
獎補標準:各市研究確定。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19、創業訓練營
政策內容:選拔有持續發展和領軍潛力的初創企業經營者,開展以一對一咨詢、理論培訓、觀摩實訓和對接服務為主要內容的創業訓練營活動。省級創業訓練營按照每人不超過1.5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創業訓練營活動,補貼標準由設區的市自行制定。
適用對象:有持續發展和領軍潛力的初創企業經營者。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20、創業典型人物獎勵
政策內容:對“山東省創業大賽”前十名,根據獲獎等次(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由高到低分別給予20萬、10萬、8萬、5萬元獎勵 。對新評選的“山東省十大返鄉創業農民工”給予5萬元獎勵。各市可參照省里的做法,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市級創業典型人物獎勵辦法。
適用對象:“山東省創業大賽”前十名、評選的“山東省十大返鄉創業農民工”。
申領條件:依據省市相關評選辦法申辦。
辦理渠道: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21、創業型街道(鄉、鎮)獎補
政策內容:對評估認定的省級創業型街道(鄉、鎮),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各市可參照省里做法,對評估認定的市級創業型街道(鄉、鎮)給予一次性獎補。
適用對象:省級、市級創業型街道(鄉、鎮)。
辦理渠道: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22、“四型就業社區”獎補
政策內容:對評估認定的省級“四型就業社區”,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各市可參照省里做法,對評估認定的市級“四型就業社區”給予一次性獎補。
適用對象:省級、市級“四型就業社區”(充分就業型、積極創業型、智慧就業型、標準服務型)。
辦理渠道: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